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广告费纳税调整问题,以及广告费计税依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广告费纳税调整问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广告费计税依据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法律主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纳税调整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若是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说,纳税调整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不是对会计帐的调整。
注意一 一般企业中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税前扣除比例1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中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是前年度结转加上本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减去本年可以抵扣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之后的金额。
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规定,取消该审批事项后,纳税人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事项归纳 职工工资 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调整事项包括调增事项和调减事项。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标准=销售收入×15%,实际支付的广告宣传-扣除标准0时,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实际支付的广告宣传-扣除标准;实际支付的广告宣传-扣除标准0时,不予调整,据实列支。
法律主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纳税调整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若是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所得税调整指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将当期所发生的广告费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并对当期可扣除的限额进行计算和列示,然后对当期不可扣除的广告费金额部分进行纳税调整的过程。
法律主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纳税调整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若是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全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有关情况、按税收规定可扣除额、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及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等。
正面回答汇算清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要填写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写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不用填,因为你没有超过限额,不用结转以后再扣。
业务招待费全额计入了管理费用。纳税调整增加的项目主要有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而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告费纳税调整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告费纳税调整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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